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构建和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机制,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升,落实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设立二级心理辅导站(以下简称“二级站”)。二级站成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员若干名,并设心理工作联络员1名;心理工作联络员,应安排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担任,有心理咨询师相关资质的教师应优先考虑。
各班设置班级心理委员1-2人,负责各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各学院学生会设心理部。
二、工作职责
二级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其主要职能包括四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计划,撰写年终工作总结。
2.建立和完善二级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
4.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新生、毕业生、在校生等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统测、心理访谈及危机干预工作。
5.对本院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做好心理健康月报表新增重点关注学生台账,更新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库,并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帮扶档案的建立,做到一生一档。
6.心理工作联络员主要负责协调、组织上报学院学生的心理动态以及学生的重大生活事件,并与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积极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
2.自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开展心理辅导,及时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
1.开展学生一般性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2.积极支持学生的心理健康自助、互助组织,为学生自助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平台。
(四)预防、发现、甄别和转介学生的障碍性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危机的防范和初步干预
1.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关注高危人群,做好危机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转介有需要的学生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或相关医疗机构。
2.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密原则。对于重点关注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心理委员报告的其他敏感信息等,要实行专人负责、严格保密。
三、保障机制
(一)制度保障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二级站工作内容及站内工作人员职责,协调推进,逐步加大二级站建设力度。
牵头部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二)场地保障
二级站应根据自身发展规模和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间心理辅导室,用于开展学生访谈、学生心理档案存放、活动策划组织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责任部门:基建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三)人员保障
调动学生工作队伍、专任教师、学生等力量参与到建设中来,全面构建“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二级心理辅导站专项经费65000元(共13个二级站,每站每年5000元),纳入学校预算,用以支持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的开展。
牵头部门:财务处
责任部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