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红河学院2021年“青山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9

一审 二审
三审

各学院:

现将红河学院2021年“青山助学金”评选的通知下发,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评选。

一、评选要求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项目的全校困难学生(留学生除外)。其他参评条件详看附件1:红河学院“青山助学金”评选办法。

二、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100人,差额评选,现将差额评选105人的名额分配如下(详见附件4)。 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给予到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差额评选名额30人,剩余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三、发放标准和形式

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以打卡方式进行一次性发放。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

2021年度红河学院“青山助学金”申请表、红河学院2021年度“青山助学金”推荐汇总表、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上3表,请填完整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交一份。

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D301,电子版发送至404260347@qq.com邮箱。联系人:史艳丽

2、提交时间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8:00

 

附件:

1.红河学院“青山助学金”评选办法

2.红河学院2021年度“青山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3. 2021年度红河学院“青山助学金”申请表

4. 2021学年度奖助学金项目名额分配表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