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现将续贷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于2020年7月16日前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D301室)办理。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办理
(一)新增续贷远程办理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减轻县级资助中心受理工作量,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 版)》《关于做好 2020 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开行发〔2020〕16 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操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新增续贷远程办理。对于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应优先选择续贷远程办理,减少续贷办理高峰时的人员聚集,确保抗击疫情成果。原则上,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高级以上的地区,以及受理人数超过 5000 人的重点县,应采用远程办理续贷,云南省远程办理续贷开始时间7月20日。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
(一)申请流程
1、远程线上操作流程: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陆个人账户更新个人信息→在线提交续贷申请→选择办理模式→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2、现场操作流程: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陆个人账户→在线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领取回执单(受理证明)→返校后办理贷款回执录入。
3、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三、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一)远程办理续贷
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仍然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现场核查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4、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 APP 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5、续贷声明
今年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 100 字至 200 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会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续贷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在学生提交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学校无需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6、受理证明
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带回学校交给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
7、特别提醒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 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8、其他未强调事项,详看续贷远程受理工作要点和操作截屏。发放流程按照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 版)》规定执行
(二)现场办理续贷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至少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三)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申请流程及所需准备基本资料参见附件3《2021年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附件4《2019年助学贷款政策(云南版)》和附件10《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中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流程。
2、各地区县级资助中心或金融经办机构对在校生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资料种类有不同要求,请务必向相关办理部门或单位了解清楚所需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
四、特别强调
1、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2、续贷完成后,开学时,提醒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有提示借款学生的在线服务系统初始登录密码、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虚线上方是交给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辅导员如何开展工作,待开学会另发受理回执的通知)。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服务咨询电话: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