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校学生资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现决定对2023—2024学年(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至2024年4月30日)资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本年度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二级学院进行专项督查。
二、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2023年5月8日—24日
整改时间:2023年5月27日-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情况,在QQ工作群内完成在线文档督查时间预约(附件1)。
(二)对照《红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督查指标体系(2023年4月)》(附件2)整理支撑材料。
(三)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直接反馈给学院,学院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 月 3日 17:00 前报送到学生活动中心 D301 室。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成效;
(二)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责任,推动学校资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1.2024年度资助工作专项督查时间预约表
2.红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督查指标体系(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