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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红河学院学生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史艳丽 发布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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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红河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资助育人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3日——6月3日

三、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诚信 防骗 成才 感恩”主题班会

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诚信 防骗 成才 感恩”主题班会。首先,仅围绕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等行为(诚信考试、诚信做人、诚信还款等身边事例),强化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其次,结合当前我校师生被骗案件和违法高利贷各类诈骗给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让学生们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再次,根据疫情下的校园环境,正确引导学生们充分利用在校时间夯实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最后,引导学生学会感恩、塑造积极的人生观和健康的心态。

(二)评选“校园励志之星”榜样人物

为做好资助育人成才的典型榜样示范,学院推荐一名“校园励志之星”候选人(注:推选人必须是学院2021-2022学年认定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于5月25日前将推选人事迹材料(约1500字左右)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D301,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审后,确定视频拍摄人选,所拍摄的视频将用于颁奖典礼展播和校园视频播放。

(三)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工作

结合精准认定和资助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首先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其次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智情感,最后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恩感恩、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志向。

四、活动要求

1.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不限于以上内容和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把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落实到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中,从实践中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资助育人效果。

2.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资助工作督查内容之一。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形成书面材料,即活动的计划、总结、以及学生参加人数、活动照片、好的做法和成效等,不超过1500字,书面材料可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 “校园励志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提交截至时间:5月25日;报告提交截止时间: 6月3日。

联系人:史艳丽 0873-369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