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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林子恒 发布日期:2025-03-24

一审 林子恒 二审 罗晶
三审 梁伟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并从“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中推选1名参评“2025年度云南省最美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47日(周一)下午6点。

二、参选对象

红河学院所有注册的202120222023级全日制中国籍学生。

三、参选要求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28月以来)

(六)已获得往届“云南省优秀大学生”“红河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如有新的突出事迹者,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推荐。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报名

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该表为参选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校级及以上级别重要荣誉。注意不得改动表格格式。

2.人物事迹。严格按照附件2的《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内容。事迹真实可靠,主标题和正文内容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大学生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请勿在文字中插入图片。

3.电子照片(3张)。格式为JPG,包括参选人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底版色不限);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二)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参照“参选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每个学院可推荐1-2参加“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

(三)学校评审推选

根据各学院评审推荐结果,由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出不超过10名“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选1名参加“2025年度云南省最美大学生”评选。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无重修,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202547日(周一)下午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交推荐材料,具体如下。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推荐人参评电子材料(含报名表、人物事迹及电子照片),以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XXX”)形式发送至邮箱1097497296@qq.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5最美大学生”;

2.推荐人参评报名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人物事迹,双面打印,交学生处(学生活动中心D301)林子恒老师处。


附件:1.2025年度红河学院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2.事迹材料要求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5324


【一审:林子恒】

【二审:罗晶】

【三审: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