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宿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新生入住前到宿舍园区管理员处领取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请在入住期间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时要如数交回,若有遗失须照价赔偿。
三、请自觉爱护宿舍园区及宿舍内各类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搬移,不得在宿舍门、墙面、桌椅上粘贴、刻画、涂写;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恶意损坏公共区域和宿舍内设施设备以及破坏宿舍环境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需要维修时,请根据各园区值班室外粘贴的《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修缮流程图》进行报修。
五、学校对宿舍实行动态管理,因住宿资源调整需要进行宿舍调整时,学生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学生处安排的园区、楼栋、房间、床号进行搬迁入住。
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宿舍的,请在学工系统内根据《红河学院学生调宿申请流程操作手册》相关流程进行申请,获批后方可调宿,严禁私自调换宿舍。
七、学生因特殊原因需校外住宿的,根据《红河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审批和管理。请申请校外住宿学生在学工系统内根据《红河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流程操作手册》相关流程进行申请,获批后方可校外住宿,严禁私自校外住宿。
八、学生因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请在学工系统内根据《红河学院学生退宿申请流程操作手册》相关流程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将继续收取住宿费;学生因休学复学、退役复学等需重回学生宿舍住宿的,请在学工系统内根据《红河学院学生入住申请流程操作手册》相关流程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否则不予安排。
九、各宿舍须制定卫生轮流值日表,确保宿舍内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宿舍成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内及楼道等公共区域卫生。
十、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1.严禁擅自挪动、毁坏消防器材;严禁涂改、毁坏消防标识、消防指示图等。
2.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或存放违规电器,如:电磁炉、电暖气、电热毯、电热棒、酒精炉、电熨斗、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扇、电烫饼、电饭锅、电炒锅、电汤锅、电直饮水机、电热水壶、制冰机、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等;严禁使用劣质电源插板、手机充电器等;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为电动车电瓶充电。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持有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持有或存放管制刀具、酒水、非法书刊及音像制品等违禁违规或危险物品。
5. 严禁在宿舍内及楼道内摆放堵塞安全通道或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及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6.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狗、猫、兔子、仓鼠、鸟、鱼、乌龟、蛇等宠物和动物,也不得将宠物带入园区和宿舍。
7.严禁在宿舍园区内散发各类广告以及从事商品售卖、推销代销等各类商业活动;不要购买任何上门推销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高空抛物;严禁攀爬围墙及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吵闹或高声播放音响,每晚23:00以后须停止各种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10.严禁在宿舍内组织非正当集会或从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十一、所有进出学生宿舍园区的学生应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严禁骑车载人通行,严禁尾随他人通行,严禁代刷通行,严禁识别后不通行;具体按《红河学院学生宿舍园区门禁系统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节约能源,合理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离开宿舍要随手关锁门窗、关闭水电,不将钥匙插在门上,不在宿舍内存放过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十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寝。宿舍园区早上6:30开门,晚上23:00关门、23:30 熄灯(周五至周六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熄灯时间延后半小时)。不得无故晚归或不归。
十四、配合园区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登记制度。
十五、重要电话信息:校保卫处报警电话:0873-3694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