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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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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河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行政班(不包括大一年级)。

二、评选依据

1、《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红院行发〔2017〕41号,详见2018版《学生手册》第49页)

3、《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红院行发〔2017〕40号,详见2018版《学生手册》第46页)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文件、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确定各评选类别人数;依据学校截止2018年9月的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各学院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

单位

校级

三好学生

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

先进班集体

省级

三好学生

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

理学院

38

18

3

5

1

工学院

61

30

5

8

1

商学院

59

29

4

8

1

生命学院

35

17

3

5

1

人文学院

40

19

3

6

1

教师教育学院

40

20

2

6

1

政国学院

14

7

1

2

1

数学学院

24

12

2

3

1

外国语学院

16

8

1

2

1

国际学院

20

10

3

3

1

音乐舞蹈学院

18

9

2

2

1

体育学院

18

9

1

2

1

美术学院

19

9

2

3

1

师范教育专科部

9

4

——

1

1

校学生会

——

4

——

——

1

合计

411

205

32

56

15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评选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班级推荐

(1)班级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组建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及相关材料;

(2)召开主题班会,从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中,等额民主推荐;

(3)民主推荐参与人数必须占全班总人数的2/3以上。

3、学院(单位)审核推荐

学院(单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班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经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推荐

由学生处对各学院(单位)所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二)校级评选

校级评选程序参照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活动中心D301室)林子恒老师:

(1)2018-2019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表(附件1)

(2)2018-2019学年红河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附件2)

(3)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

(4)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

(5)红河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5)

(6)红河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6)

2、报送要求

(1)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1097497296@qq.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

(2)附件3-6的纸质版按附件1、2的名单顺序装订成册。

3、注意事项

(1)所报材料均统一打印(不可手写),字体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签名栏须亲笔签名(不可代章)

(2)优秀事迹填写要详实全面反映学生事迹,班级意见填写要对所推荐学生情况做综合评价,不得仅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等字样。

六、表彰奖励

学校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个人评优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七、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掌握好评选进度,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推荐名单按照要求进行公示,以保证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此次评选活动2018级不参评。

3省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复评选。

4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并在其中确定1个班集体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答辩,最终确定8个班级推荐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晶     联系电话:0873-3694855

 

附件:

1、2018-2019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表

2、2018-2019学年红河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3、三好学生登记表

4、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红河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6、红河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7《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