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河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行政班(不包括大一年级)。
二、评选依据
1、《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红院行发〔2017〕41号,详见2018版《学生手册》第49页)
3、《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红院行发〔2017〕40号,详见2018版《学生手册》第46页)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文件、《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确定各评选类别人数;依据学校截止2018年9月的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各学院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 单位 |
校级 三好学生 |
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 |
校级 先进班集体 |
省级 三好学生 |
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 |
理学院 |
38 |
18 |
3 |
5 |
1 |
工学院 |
61 |
30 |
5 |
8 |
1 |
商学院 |
59 |
29 |
4 |
8 |
1 |
生命学院 |
35 |
17 |
3 |
5 |
1 |
人文学院 |
40 |
19 |
3 |
6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40 |
20 |
2 |
6 |
1 |
政国学院 |
14 |
7 |
1 |
2 |
1 |
数学学院 |
24 |
12 |
2 |
3 |
1 |
外国语学院 |
16 |
8 |
1 |
2 |
1 |
国际学院 |
20 |
10 |
3 |
3 |
1 |
音乐舞蹈学院 |
18 |
9 |
2 |
2 |
1 |
体育学院 |
18 |
9 |
1 |
2 |
1 |
美术学院 |
19 |
9 |
2 |
3 |
1 |
师范教育专科部 |
9 |
4 |
—— |
1 |
1 |
校学生会 |
—— |
4 |
—— |
—— |
1 |
合计 |
411 |
205 |
32 |
56 |
15 |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评选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班级推荐
(1)班级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组建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及相关材料;
(2)召开主题班会,从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中,等额民主推荐;
(3)民主推荐参与人数必须占全班总人数的2/3以上。
3、学院(单位)审核推荐
学院(单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班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经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推荐
由学生处对各学院(单位)所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二)校级评选
校级评选程序参照《红河学院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红河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活动中心D301室)林子恒老师:
(1)2018-2019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表(附件1)
(2)2018-2019学年红河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附件2)
(3)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
(4)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
(5)红河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5)
(6)红河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6)
2、报送要求
(1)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1097497296@qq.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
(2)附件3-6的纸质版按附件1、2的名单顺序装订成册。
3、注意事项
(1)所报材料均统一打印(不可手写),字体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签名栏须亲笔签名(不可代章);
(2)优秀事迹填写要详实全面反映学生事迹,班级意见填写要对所推荐学生情况做综合评价,不得仅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等字样。
六、表彰奖励
学校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个人评优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七、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掌握好评选进度,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推荐名单按照要求进行公示,以保证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此次评选活动2018级不参评。
3、省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复评选。
4、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并在其中确定1个班集体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答辩,最终确定8个班级推荐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晶 联系电话:0873-3694855
附件:
1、2018-2019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表
2、2018-2019学年红河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3、三好学生登记表
4、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红河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6、红河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7、《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