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宿舍安全纪律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纪律卫生检查是规范学生集体住宿行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为做好本学期宿舍检查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检查时间:本学期第二周至第十四周
2、检查方式: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集中检查:每周星期四下午14:00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实施,校学生会纪律监督部负责协调组织。各学院学生会纪律监督部认真配合,并安排各班级纪检委员(或生活委员)全程参与检查工作。
随机抽查:学生处宿舍管理人员、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随机抽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学生宿舍(含国际学生宿舍)。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宿舍整体的环境卫生、安全、生活秩序和住宿纪律等,检查相关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2。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红河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和《红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于9月4日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巡查宿舍,对照宿舍安全纪律卫生检查标准,督促学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宿舍卫生清扫和违规物品清理。学生在宿舍内存放的违规电器、违禁违规物品、多余家具等须及时自行处理或主动上交园区值班室(特别注意清理在外实习学生或已毕业学生还存放在宿舍内的违规电器或物品,一经发现将认定为现住本宿舍人员所持有)。
2、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宿舍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宿舍走访自查中发现的 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学生整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联系反馈。9月5日及以后在宿舍纪律卫生检查、抽查中,如仍持有违规电器、违禁违规物品、多余家具等,或有其他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校规 校纪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3、请各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遵守校规校纪、克服侥幸心理,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住宿秩序。
附件: 1、红河学院学生公寓(宿舍)卫生评比细则
2、宿舍安全纪律检查内容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红河学院学生公寓(宿舍)卫生评比细则
一、宿舍文化(10分)
(一)宿舍整体布置得体,思想内容健康,体现文明宿舍风格、活动主题、本专业特点等。(5分)
(二)宿舍整体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环境优雅,有绿色植物装点。(5分)
二、安全(50分)
(一)无电磁炉、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热得快、洗衣机等违规电器的存放和使用现象。(10分)
(二)无私自拆动水电表、私拉乱接、盗用公共用电的现象。(10分)
(三)不摆放超过学校配置的家具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分)
(四)无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玻璃瓶等杂物的现象。(5分)
(五)无酗酒、赌博、斗殴现象。(5分)
(六)无焚烧废纸,乱扔烟蒂的现象。(5分)
(七)无炊具、管制刀具、酒瓶等,窗台无易坠物品。(5分)
(八)无饲养、存放鸟兽类动物的现象。(5分)
三、卫生(40分)
(一)门、窗、地面整洁(8分)
1、门、窗、墙上无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门窗、门框没有积灰;
3、地面干净,无污渍、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物品摆放整齐(12分)
1、桌椅摆放整齐;
2、桌面、书架、行李等干净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鞋子摆放、室内衣物挂放整齐;
5、床上物品叠放整齐;
6、蚊帐、窗帘挂放整齐。
(三)无蛛网积灰(6分)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四)阳台、卫生间整洁,室内无异味(4分)
1、卫生间、阳台整洁,无杂物;
2、室内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无异味。
(五)维护公共财产完好,创建文明环境(10分)
1、不在门窗、家具和墙壁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以及暴力、淫秽文章、标语和图片;
3、不张贴任何形式的反动标语、图案、悬挂物等;
4、无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的现象;
5、无高声播放音响、吹奏乐器、喧哗起哄等扰乱学习生活秩序的现象。
附件2
宿舍安全纪律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1、使用和持有违规电器。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炉、热水壶、电汤锅、电风扇(用于电脑USB接口小风扇除外)、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洗衣机、打印机、鱼缸等。
2、私拉乱接、盗用消防设施用电。将应急灯插头拔下,从应急灯插孔私自拉线进入宿舍用电或者用于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从宿舍内拉线到园区楼下给电动车充电等行为。
3、持有违禁违规物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酒瓶、管制刀具、菜刀、砧板、锅具、麻将、麻将桌、非法书刊及音像制品等。
4、摆放多余家具。超过学校统一配置的家具物品如沙发、电脑桌椅、教室课桌椅、简易衣柜、折叠床、折叠桌椅、吊床、收纳架、晾衣架、鞋架(小鞋架摆放于床下或书桌下不阻碍宿舍通道除外)等。
二、公共安全
1、在宿舍内养狗、猫、兔子、仓鼠、鸟等动物的行为。
2、在宿舍内从事推销商品及乱贴乱发小广告等经营性行为。
三、交通安全
在园区内、宿舍楼道内乱停乱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住宿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