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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院体委发〔2020〕2号 关于开展2020春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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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相关规定,各高校每学年要对在校本科生进行体能测试,并如期按质上报测试结果,学生测试不合格者按肄业处理。为了贯彻文件精神,经红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 2020年6月14日—7月19日对我校2017级及2019级专升本全日制本科生(体育学院除外)进行体能测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20年6 月14日—7月19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测试地点:健翔体育场

二、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 米、引体向上、1000米。

女生: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仰卧起坐、800米。

三、测试要求

1、着运动装测试,带好学生证、身份证,提前 10 分钟到场;

2、测试前做准备活动热身;

3、测试中服从测试员的组织与安排;

4《标准》测试是国家级的测试,测试中一旦发现作弊将严肃查处。

四、免测、缓测说明

1、《标准》测试是教育部要求的高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本科同学都要进行测试,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请开具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测或缓测。

2免测、缓测申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时间为6月11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由各学院统一收集申请表交至体育馆二楼学生事务办公室丁然老师处审核,联系电话:18387388299,逾期将不在办理审核。

五、医务保障

校医务室联系电话:3796120  吴主任:13887366908

校园110联系电话:3694110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测试工作,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务必端正思想,正确对待。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标准》要求,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测试不及格,总评成绩则不及格,最高记59分;每生必须测满规定七项,否则评价系统不予评分,默认为 0 分。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肺活量”项测试下学期另行安排。

3、如遇天气异常、测试时段冲突等情况,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补测、补考安排

(1)时间:7月18日、7月19日(全天)

(2)补测对象: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正常测试的学生。

(3)补考对象:1000米、800米测试末通过的学生。

5、本学期未返校或其它原因申请缓测的学生,安排在下学期参加体质测试。

 

 

附件:

1. 红河学院 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安排表

2.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3. 红河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