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红河学院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清理整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时间和对象
1.时间:即日起至4月21日
2.对象:具有红河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本学习需进校学习的继续学习学生、国际留学生),凡未在学校统一提供的学生宿舍住宿的(包括租住校内教师房屋、校外租房住宿、家住蒙自的走读学生等)均在排查范围内。
二、清理整顿原则
1.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 号)“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求。
2.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除学校离家不超过 5 公里的走读生、因生理或心理疾病确需家人陪护的学生、医学专业实习生等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外,其余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集中摸排,确保摸清底数。各学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处、资后处反馈的情况,立即开展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自检自查,摸清现有校外住宿学生人数、外宿理由、审批情况等,形成专门台账。
2.严格审批,建立台账。各学院要对现已外宿学生的审批情况重新进行梳理、审核、查验,“一人一档”建立审批台账;对新申请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核查原因是否属实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按程序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3.逐个清理,确保应回尽回。按照以上清理整顿原则,对不符合在校外住宿条件的学生要逐个做好工作,确保于2022年4月15日前做到“应回尽回”。
4.细化措施,确保管理到位。对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认真核查原因,严格审批程序,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属地防疫措施;对在外实习、求职、培训等学生,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准返校;对走读生等需反复进出校园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做到学校--家庭两点一线,进出校门时按照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办法管理,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点。
5.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开展校外住宿学生走访。开展定期走访,并做好走访工作情况记录(一人一档建立走访档案:包括走访人、时间、地点、走访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等)。动态掌握学生外宿地址和情况,了解学生住宿环境以及学生的心理、学习、生活状况,联系家长共同做好外宿学生住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对校外住宿申请期限到期,不遵守校外住宿相关规定、擅自改变租住地以及租住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责令其限期搬回学校住宿。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暂未返校学生,根据教学安排正常开展的实习、实践、实训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暂时需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各学院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做好安全教育、健康监测、行程轨迹跟踪,确保安全。
6.开展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自检自查。各学院要对开展校纪校规、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情况;宿舍违规违纪学生的批评教育及处罚情况;开展宿舍走访巡查的工作情况;辅导员住楼工作情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宿舍)情况;开展宿舍文化活动的情况;宿舍查寝工作情况;住宿学生矛盾调解化解情况;学生去向、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学习工作情况的了解掌握情况;住宿学生健康监测情况;学生安全教育及宿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检自查。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落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做到目标明确、底数清楚、措施扎实、管控有力。
2.各学院于2022 年4月22日(周五)17:30前将《××学院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学院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由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活动中心D302室董建行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869409129@qq.com。 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学生中心柳永禄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887376120。
附件:
1.《××学院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统计表》
2.《××学院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