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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学生住宿园区废弃无主车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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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学生住宿园区废弃无主车辆的通知

 

各学院:

因学生毕业遗弃或长期闲置疏于维护等原因,目前各学生住宿园区内均堆积了大量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上车辆长期无序停放一方面占用学生宿舍园区有限的停车资源,同时影响园区对学生车辆的有效管理。为加强园区车辆停放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净化园区环境,经研究,决定继续对住宿园区废弃、无主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清理整顿。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避免误清、漏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长期停放在学生住宿园区内无人使用维护的废旧无主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二、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告知,修复维护(9月24日-10月10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各住宿园区、各学院作广泛宣传告知,车主须自行对停放在住宿园区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对长期停放、闲置不用、落满灰尘、锈迹斑斑等形似“僵尸车”的有主车辆,如不再继续使用尽快自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停放在园区内;如还需使用,请自行对其进行维护修复、清洗翻新后整齐、有序停放于划定区域或车棚内。

(二)分类鉴别,自行认领(10月11日—10月31日)

自10月8日起,各住宿园区将对车辆进行分类鉴别、集中归类、张贴标识、登记造册。将园区停放车辆分为A、B二类。

A类:积尘较多,锈蚀严重、胎瘪、车体变形、部件不完整等有明显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特征的废旧无主车辆;

B类:车体虽完整,但积尘较多,明显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经简单处理可继续使用的车辆;

在各园区划定相应区域,将A、B类车清理出后集中存放并粘贴标识,在此期间,对疑似“僵尸车”但属于有主车辆尚需继续使用的,由车主自行认领,并对车辆作清洗、维修,按要求在园区规范、有序停放。

(三)集中清理,报废处置(11月1日—11月20日)

10月21日起,学生处将对园区内已鉴别分类的A、B类车进行清理,按废弃无主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对在外实习、见习、休学、延长学制等不在校的同学,由其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2.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妥善管理好自己的爱车,及时清洗维修,对废弃车辆及时处置。

3.所有车辆禁止乱停乱放,严禁阻塞园区道路和消防通道。

请互相转告,积极配合。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