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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红歌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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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热情讴歌祖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就,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师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经研究举办红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围绕“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的主旋律,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弘扬爱国主义为主,格调高雅,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反映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28日(周六)晚上19:00-21:30

(二)地点: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

三、参加人员

1.学校相关领导;

2.人民武装部全体人员;

3.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征兵工作辅导员;

4.各学院学生代表(具体人数及座位安排详见附件1)。

四、比赛相关要求

(一)抽签

5月24日(周二)中午12点30分,各参赛队代表1名到学生活动中心B308抽签,并提交参赛比赛歌曲所用音乐(MP3或MP4格式)、视频、参赛歌曲简介150-200字等材料。

(二)走台、彩排

1.5月27日(周五)9:00-22:00,各参赛队根据预约时间,自行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演播厅走台,场地预约(联系人:张继峰,联系电话13769350341);

2.5月28日(周六)9:00-15:00,按照参赛顺序,分批次到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一楼彩排,并调试音乐、视频等,比赛时各队需指定人员协助播放。

(三)比赛要求

1.各学院组织一支100人合唱队,男女人数不限;

2.每支参赛队伍合唱曲目为两首,一首必唱曲目《强军战歌》和一首自选曲目,两首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 8 分钟;

3.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增添各种辅助表演形式,领唱、对唱、分声部轮唱等。

(四)评分规则

比赛采用 100 分制评分标准,由专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并颁奖。

1.演唱处理,感情表达(40 分);

2.主题突出,积极向上(20 分);

3.整体和谐,配合默契(20 分);

4.精神风貌,台风统一(20 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奖金2000元,颁发奖状;

二等奖: 3名,奖金1500元,颁发奖状;

三等奖: 5名,奖金1000元,颁发奖状;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状。

五、工作要求

)武装部负责工作协调、会场布置、氛围营造,国防后备连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二)保卫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交通引导以及车辆管控

(三)宣传部做好比赛全程直播、摄影、摄像及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影像资料完整;

)各学院组织观赛助威学生代表,于5月28日(周六)晚上6:30前,在划分区域入场就坐,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确保秩序井然、气氛热烈。

)请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演播厅

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隔空就坐活动期间不随意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