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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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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红河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红院学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学院

年级

班级

余志欣

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2020

植物保护

唐云彩

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2019

植物保护      

邓玉欢

教师教育学院

2019

教育技术学

赵思

教师教育学院

2020

学前教育02班

薛治国

工学院

2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苏洪柔

工学院

2019

通信工程

张锡春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2018

商务英语

黄舒琪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2019

缅甸语

丁开珍

人文学院

2019

秘书学

李斗金

人文学院

2019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何媛

商学院

2019

物流管理

普莲姝

商学院

2019

财务管理1班

文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

思想政治教育

陈晓慧

音乐舞蹈学院

2019

舞蹈表演

毛趑欣

体育学院

2020

体育教育专升本2班

吕兴禹

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

20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徐寒池

新闻传媒学院

2020

网络与新媒体

马昌慧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刘世堂

美术学院

2019

工艺美术

 

公示期为2021年6月4日-6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8:00 前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反映,电话:0873-3694918。


 红河学院学生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