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红河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红院学发〔2020〕38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学院 |
年级 |
班级 |
赵瑜 |
商学院 |
2017 |
酒店管理 |
赵九州 |
商学院 |
2018 |
财务管理1班 |
蒋彦聪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8 |
学前教育 |
刘美婷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8 |
应用心理学 |
杨艳 |
人文学院 |
201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金建峰 |
人文学院 |
2017 |
汉语言文学1班 |
张豆 |
工学院 |
2018 |
信息安全 |
邓玉欢 |
工学院 |
2019 |
教育技术学 |
龚婷 |
理学院 |
2017 |
物理学 |
余珍珍 |
理学院 |
2016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张咪 |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
2019 |
社会工作 |
韦修安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9 |
环境生态工程 |
施佳问 |
外国语学院 |
2017 |
商务英语 |
陈怡君 |
音乐舞蹈学院 |
2019 |
音乐表演 |
马婉鑫 |
美术学院 |
2019 |
视觉传达设计 |
张秋霞 |
数学学院 |
201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尹铭姬 |
国际学院 |
2018 |
缅甸语 |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 18:00 前向高文英老师反映,电话:0873-3694855、1848724365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