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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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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红河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红院学发〔2020〕38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学院

年级

班级

赵瑜

商学院

2017

酒店管理

赵九州

商学院

2018

财务管理1班

蒋彦聪

教师教育学院

2018

学前教育

刘美婷

教师教育学院

2018

应用心理学

杨艳

人文学院

201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金建峰

人文学院

2017

汉语言文学1班

张豆

工学院

2018

信息安全

邓玉欢

工学院

2019

教育技术学

龚婷

理学院

2017

物理学

余珍珍

理学院

2016

食品质量与安全

张咪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2019

社会工作

韦修安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

环境生态工程

施佳问

外国语学院

2017

商务英语

陈怡君

音乐舞蹈学院

2019

音乐表演

马婉鑫

美术学院

2019

视觉传达设计

张秋霞

数学学院

2019

数学与应用数学

尹铭姬

国际学院

2018

缅甸语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 18:00 前向高文英老师反映,电话:0873-3694855、1848724365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