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参训学生要提高对军训工作的认识,以身作则,积极投入军训生活。
二、参训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军训有关规章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服从教官安排,令行禁止;尊重教官,团结同学。
三、操课中,听到哨音时,全体学生应立即停止活动,原地立正,然后按指示行动;自觉严要求、不顶嘴,有事要报告。
四、操课时,全体学生不得带贵重物品到训练场,所带水杯等个人物品在规定区域内摆放整齐,取用有序。
五、操课时,全体学生着学校发的制式服装,规范着装,戴帽端正,不挽袖、不卷裤腿和披衣敞怀,男生不得留长发,女生过肩长发需扎起或盘起,不得披散,未过肩短发应打理整洁。
六、参训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操作规程和军容风纪,爱护各种器材,确保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军训期间,全体参训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原则上不准请事假;请病假须有医院证明,未准假且不到课者按旷课处理;无故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半天处理。
八、参训学生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证明并经学院核实,确实不宜参加剧烈活动的,可缓训或担任内、卫、哨工作等。各学院根据其综合表现,给予成绩认定。学生的病(事)假在7天内(含7天),由学院自行审批备案;超出7天的审批权在军训团办公室(武装部)。